茂县人民检察院、茂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各内设机构:
按照茂县人民检察院、茂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加强脱贫攻坚领域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茂检会 〔2018〕1号)要求,为保障脱贫攻坚领域中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国家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帮助解决脱贫攻坚领域中刑事被害人的实际困难。经研究,决定成立茂县脱贫攻坚领域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 西 茂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李维富 茂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
长
杨成凯 茂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
成 员:茂县人民检察院、茂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各设
机构负责人
联络人:李加琼 茂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
联系部门及电话:茂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0837-7422000
茂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办公室电话
0837-7421908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茂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负责日常事务,李加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茂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办公室开展对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