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6日下午,茂县政法机关刑事工作实务座谈会在法院顺利召开,检察院王西检察长、法院林尚华院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罗江涛、司法局全学军局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如何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及固定及公安正在办理的个案等方面进行了共同探讨。
会上,我院就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法院结合刑事审判实际,围绕采信证据标准等方面进行交流,司法局针对财产执行和律师的管理问题发表了意见,公安局则就具体案件与检察院、法院现场沟通。我院刑检部门科室负责人指出,检察机关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案件质量如何直接影响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希望公安机关进一步提高侦查取证水平,依法按程序收集、固定证据,办案中注意整体协调,认真做好非法证据的排除,做到证据确实充分,确保案件质量。同时公、检、法三家就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刑事侦、诉、审工作机制形成共识。
一是要严格依法取得证据。在具体办案中,公安机关要围绕犯罪构成全面收集证明有罪和证明无罪、罪轻的证据,切实解决办案不细、工作粗糙的问题。检、公要摒弃重言词轻客观及经验主义,树立铁证意识,加强对证据来源、证据形式、取证过程、证明力等重点审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法院则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公正处理。
二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检、公、法达成共识,定期召开联系会议,针对办案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商,以减少检察院、法院与公安机关在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和审查判断等方面存在的分歧。同时保证在加快办案进度的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
三是建立取保候审案件登记制度。检、法达成一致,建立取保候审案件登记制度,公安机关每月向检察院提供发、立、破案件表,以确保检察机关全面掌握取保候审案件的数量及案件破案的进程,督促取保侯审案件快速办理,以提高诉讼效率,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对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碰到的难点、热点等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不仅提高了办案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也对公检法在办案过程中加强沟通合作及互通信息等事项达成了共识,有力的促进了检、公、法刑事案件办案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