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人民检察院为一级预算单位。
茂县人民检察院总编制40名,其中:行政编制36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41人,其中:行政人员37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13人。
茂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额12864613.07元。
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450707.00元,较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182627.00元增长30.32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450707.00元,较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182627.00元增长30.32 %。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5302147.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88667.00元;商品服务支出82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3480.00元。
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48560.00元,其中:法定工作日外加班工资项目148560.00元。
附件:1.茂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2. 茂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 茂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
4. 茂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预算表
5. 茂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表
6茂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