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
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80000.00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20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接待成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预算安排40000.00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共有日常公务用车1辆,为越野车。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用于 该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茂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情况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