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坝州委常委、茂县县委书记高加军对茂县人民检察院关于《 “净化江河源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告》作出重要批示 “工作着有成效,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继续做好案件摸排、调查、诉讼等工作,全力为巩固环保整治和环境防污成果保驾护航”。对我院“净化江河源头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绩给予肯定,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自4月开展“净化江河源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来,我院以河道及其沿岸生态坏境治理为切入点,突出环境保护重点,主动出击,摸排线索,查找案源,以诉讼为最后手段,强化诉前检察建议作为前置手段,提高监督效率,督促、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已成功立案7件,其中,共向县环保、城管、水务及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4件,有力推动了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下一阶段,我院将进一步落实批示精神,以扎实行动开展好专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来谋划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为扎实完成贯彻新发展理念、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重大政治任务,及时转变旧有观念、调整落后机制,创造性地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做得怎么样,关键要看是不是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有没有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终是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说了算”;三是以诉前督促为载体,打好公益诉讼的底稿,要以真诚、主动、务实的诉前督促来促进行政机关履职整改和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扎实做好诉前督促阶段的调查取证和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准确确定诉前建议内容,要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与行政机关建立常态化沟通平台,不断创新诉前督促的形式和机制,通过整体协同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