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关键的关键在落实。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改革深水区,如何循序渐进,做到既不迁就现状止步不前,又不脱离现阶段实际盲动冒进,确保改革的力度、进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相适应,是摆在基层检察院的一大课题。
司法体制改革启动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锲而不舍抓落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我院落地见效。目前,我院司法责任制全部实施,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基本形成。检察官员额制全面推开,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当前,在进一步充实一线办案力量的同时,我院按照司改先行先试的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大部制改革新模式,为开展内设机构改革提供坚实基础,院党组多次讨论研究,集思广益,取长补短,以期形成最符合我院工作实际的办案力量管理模式。为此,我院党组于3月22日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成立刑事检察等七个办案团队的通知》(茂检发〔2018〕5号),初步设立包括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在内的7个办案团队,所有办案团队由各分管领导根据办案需要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分工不分家”的办案模式,全面构建“大案大团队、小案小团队”的办案机制,切实加强各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形成团队优势互补、整体协作的办案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