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省院于近期对全省检察机关今年1月1日以来受理的在办侦监、公诉类案件开展了集中案件流程监控并进行了通报。为切实抓好流程监控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我院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避免同类问题的再发生。
一、传达学习,高度重视
为公平、公正办理案件,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现在所有案件受理、办理都依托统一应用系统,因此,必须坚持准确、规范、完整、同步录入各种案件信息和制作各类法律文书,确保系统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院案管办及时向各办案部门传达了省院《关于集中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情况的通报》,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明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准确填录的重要性。
二、对照检查,及时整改
为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和质量,我院案管办与各部门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各部门对照《通报》上的问题,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案管办备案。
三、总结梳理,再次提醒
我院案管办根据省院《通报》,结合我院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总结四条注意事项予以通报,再次提醒办案部门注意。
1、办案期限上:案件办理一定要在期限内办结,系统上按流程规范操作,结案时“送案”项必须点击,不然会导致系统显示超期。
2、办案程序上:判决书收到后,应及时进行裁判结果审查并规范制作文书;判决生效后应及时公开法律文书,规范隐藏相关信息。
3、法律文书制作上:首先应及时制作相关文书,其次在线下制作的询问、讯问笔录等文书应及时上传,第三,案卡中填写量刑建议幅度的必须规范制作量刑建议书。
4、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上:一是办案节点上的数据、时间应及时、准确填写,未在本月内填写或更改的,不能进入本月案卡;二是不要重复受理案件或线索,如出现该情况,请务必及时报批申请删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