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是河道管理与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近日,茂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大桦沟河长王西带领副检察长李维富,副检察长马刚、法警队长余祥、太平镇党委书记贾正茂等同志,组织镇政府、镇河长办等部门及责任河流相关镇河段长,落实河长巡查制度,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巡查调度。
当天,王西检察长带队从大桦木沟流入流入岷江河河口逆流而上,巡察沿河情况。同时,要求法警队长余祥配合贾正茂书记对各河段长开展的工作及河长制工作联系单位进行了解记录。充分肯定了太平镇前段的工作成绩。他指出,大桦木沟水源水质是岷江河供水的重要保障,太平镇党委、政府对河长工作必须主动抓、提前抓,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形成合力、综合施策,沿线各镇、村要各守一段,全面履职,确保效果。下一步要切实加强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要保证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到位,共同推进河长制常态化。
他还表示开展河长制工作要学会联系和创新,河长制工作不仅仅与水利有关,农业、林业等只要涉及到生态环境方面的都与河长制有关系,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联系实际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