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受院党组安排,茂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配合安全领导小组对新建培训中心大楼、办公大楼进行办案安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针对培训中心大楼建筑施工现场、大楼消防设备配备、电梯运转及检修维护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并现场检验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结合茂县2018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部署情况、通报案例情况,法警大队负责人提出三点建议:一是5月份开始进入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各科室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是对于办公办案和车辆及机关消防等要重点关注、狠抓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消防设施的检查、始终做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