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地处岷江上游,也是旅游目的地。茂县人民检察院抓住公益核心,突出环境保护重点,以诉讼为最后手段,强化诉前检察建议作为前置手段,提高监督效率,督促、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净化江河源头水环境,助推城市风貌提升,敢于向“乱政、怠政”说不。
经查证,凤仪镇龙洞沟至滨河路(茂州花园侧)存在的生活污染垃圾和建筑垃圾胡乱倾倒,导致周边环境受侵恶化,同时查证,滨河路南段存在生活污水入河情况。生活污水入河、弃土弃渣和垃圾倾倒不仅污染了河流,随处可见的白色垃圾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与旅游目的地风景格格不入。为强化茂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职责,消除赃乱差,提升城市风貌,促进我县绿色发展,于2018年4月23日我院依法分别向县城市管理局、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要求各自履行职能,增添措施,改变污水入河情况、及时督促清理垃圾,并对乱倒生活垃圾的行为加强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