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县依法治县,促进“两法衔接”成员单位工作之间的密切合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不断开创我县“两法衔接”新局面,我院近日与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工质食药监局等38个成员单位召开了“两法衔接”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此次会议主要是我县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工作之后召开的首次联席会议。并在会上对目标考核细则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会上,我院侦监科负责人首先对我县近两年“两法衔接”工作进行了总结,梳理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感谢各成员单位对“两法衔接”工作做出的努力;各成员单位也将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
各成员单位在会议上达成以下共识:一、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全面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二、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时,要同时向检察机关备案;三、规定了案件备案的时间、方式、期限、材料、联络人等,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开展监督工作创造条件;各成员单位还提出各单位在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时及系统操作所遇到的困难。我院负责此项工作的通知也一一做出了解答,并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完善好“两法衔接”具体工作同志的联系方式;四、单位要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沟通顺畅、协同有序、及时高效的日常工作协作机制,切实担负起“两法衔接”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最终共同为建设平安茂县、法制茂县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