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局,针对现阶段茂县看守所羁押人员较多,加之全州异地羁押、临时羁押多数都集中在茂县看守所,现看守干警人员少,年龄老化(原有干警11名现退休2名,目前在岗干警仅9名),存在警力不足的情形,不利于对在押人员看守和管理。又因专用警务车辆年久已报废未及时更换到位,对看守所在押人员突发疾病外出就医,不能及时处置,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主动与看守所多次沟通无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及时向县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确保了监管场所秩序的安全稳定和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有效的促进了看守所执法规范化和羁押的合法性。
茂县看守所收到建议后,及时进行了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