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净化江河源头”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以来,茂县院以净化江河源头为抓手, 强化茂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多举措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净化江河源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工作。通过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副检察长作为专项行动负责人直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并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我院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主动对接,构建公益诉讼长效机制。强化与环保、国土、水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配合、共同预防为主要内容的衔接制度, 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共同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行政建设。
突出办案核心,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牢牢把握公益核心,突出监督重点,聚焦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利益问题,通过办案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机关依职权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责任意识,增强全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人翁责任感。开展“净化江河源头” 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来,成功立案7件,已发出检察建议4件,有力推动了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