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局近期经研究讨论,决定采取两项措施,准确有效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呈上升趋势,林地遭受严重破坏。然而,此类案件的侦办有因证据认定难,各地执法标准不一而面临着较大困难,一定程度上放纵了林区毁林,非法采石、采砂取土、占地等犯罪行为,检察机关、法院明确提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应包括由鉴定资质机关出具的相关环境测评报告和鉴定意见,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有资质的单位和机构能够对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对林地造成的破坏程度、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问题出具相关环境评估鉴定。
检察院与森林公安、法院达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证据意见。一是要求侦查机关提取的证据应包括被毁农用地周围村民、护林员的证人证言,补强该林地原有植被的情况表述及破坏情况;细化林地现场的勘查、勘验、对现场破坏的面积、周围植被、林木概况依法拍照固定证据。二是重大案件森林公安可以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并指导完善证据,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