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会同县政府法制办,在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全县同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并牵头制订了《茂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考核细则》,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主体等。细则规定,按季度对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阿坝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和“两法衔接”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督察通报,年终按照通报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分,为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更上一台阶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