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院机关办案工作的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8月6日下午,我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如何进一步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会上,我院政研室(“依法治县办”)提出了我院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意见阐述了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并针对我院实际,在主要措施和组织领导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与会党组成员对建立我院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形成共识,认为此项工作对于检察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院一是要进一步拓宽检察机关以案释法的受众面;二是要进一步拓宽宣传途径,如借力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平台;三是要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联合;五是提高检察官说理意识;六是加强检察文书说理实践,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王西检察长指出,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根据党组各位同志及政研室的意见建议,增强检察官释法说理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工作落实:一是进行纵向到边的深挖,以案释法的案例要有典型性,面向群众释法要直白,力争用最简单有效的方式将法律政策解释的深刻;二是做到横向到底的拓展,将释法说理的案例典型要拓宽,教育对象要扩大,方式方法要增多;三是强化内部联动,部门之间、干警之间要互相之间学习配合,共同承担起“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四是加强外部协作,与普法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一起,积极探索开展一些影响大、印象深、接受快、效果好的释法说理活动,确保以案释法工作开展有条不紊、深入推进,不断增强执法办案的公信力,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