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鲜明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为维护生态环境资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快我县生态建设治理步伐,保持生态环境资源平衡。8月14日上午,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全春带领县法工委、州县人大代表、县环保中心、森林公安负责人,到我院对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西、副检察长李维富及环检局干警参加了会议。会上,检察长王西详细汇报了我院2017年以来开展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情况。
在听取汇报后,代表们畅所欲言,提出来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欧全春副主任对我院2017年以来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牢固树立了守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敢于亮剑,工作创新有特色,同时,针对我院今后的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要加大对涉环案件的打击力度,通过办案进行宣传,办案中要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二要加强与环林局、国土、森林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相互沟通协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互相支持,形成合力;三要加大对刑事、民事及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在环境保护中树立一面旗帜,一个标杆。
我院检察长王西表示今后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大对涉环案件的打击力度,与其他行政部门密切配合,沟通协作。要深刻领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的“生态”理念,在下一步办理涉环案件中要下苦功夫,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监督力度,让检察工作更扎实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