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9点,由我院提起的阿坝州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文某某毁林开荒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茂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院邀请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乡镇代表共12人到庭观摩。
被告人文某某在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在四川省茂县凤仪镇南庄村大坪山上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荒7.88亩,经多次制止、清理仍然继续违法开垦,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庭审中 ,公益诉讼人沉着应对、思路清淅、反应敏捷,紧密结合案件事实,向法庭出示了大量的证据材料,举证详略得当,环环相扣,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法庭经过审理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文某某立即停止在涉案林地继续种植的行为,并在五年内使其毁坏的7.88亩林地恢复生态功能。
庭审过程中,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乡镇代表们聚精会神,悉心聆听,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纷纷对本次庭审给予了肯定,认为:庭审规范有序,举证层次清晰,逻辑严谨,法庭辩论针对性强,充分展现了公益诉讼人过硬的业务功底,检察机关能立足“公益”核心,突出环境保护重点,主动出击,以诉讼为手段,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此次观摩庭审活动,加强了我院与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的沟通联络,增强了我院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监督的意识,拓宽了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有助于提升了检察队伍素质,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