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提起的首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于9月18日在茂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州院副检察长牟格头、民行处处长巨君志、副处长马英、我院检察长王西和全州基层检察院分管民行的副检察长、民行科负责人一起参加了庭审观摩。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全面直观的反映了侵害对象的现貌。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被告文某某、余某艳、余某秀当庭认罪悔罪,愿意承担相应刑罚,并表示要按照补植扶绿方案,积极补植树种。
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的各县院分管副检察长和民行科负责人在我院五楼会议室召开听庭评议座谈会,大家对本次庭审活动进行了评议,对公益诉讼起诉人在庭审中的表现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整个庭审过程中,我院公益诉讼起诉人举止得体,条理清晰,有理有据,论证充分,展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
我院王西检察长对此次庭审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州院的关心和兄弟县院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州院副检察长牟格头作了重要讲话,他说:此次庭审观摩的效果非常好,充分肯定了茂县检察院公益诉讼起诉人在庭上的表现,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二是要加强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营造人人参与保护环境的氛围。三是要提醒相关行政机关强化生态环境的监督职能,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