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6我院公诉部门接茂县公安局邀请,提前介入一起故意杀人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经初查:2019年1月15日晚,茂县东兴镇岭岗村郑家坪组23号居民李朝荣与从苏州市务工回来的儿子李元旭两人饮酒后发生争吵,争吵结束后,李元旭趁李朝荣不备,用菜刀给李朝荣左侧颈部至脖子中部横割了两刀,致使李朝荣窒息并失血过多死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李元旭主动打电话报案,并被公安干警抓获。
我院公诉干警到达案发现场后,立即开展工作,在查看现场后,就本案的侦查工作提出了建议。公诉人员提出:一、一定要注意保护案发现场,做好现场勘查工作;二、做好证据固定工作,确定案发时的具体情况,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本次提前介入,为公诉部门及早接触案件,全盘熟悉案情,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查起诉时间提供了基础,确保更有力地惩治严重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