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行干警在分管副检察长李维富的带领下, 实地督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先后走访了茂县世纪博睿幼儿园、凤仪河西小学、茂县凤仪小学、茂县八一中学等多家学校,查看校内食堂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等,详细了解各学校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就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建言提议: 一是学校要强化责任担当, 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不断提高学校食堂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特别要对校内采购的食品材料勤查严管,着重检查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超过保质期;是否超标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物质,探索建立过期食材通报制度以及不诚信厂商通报制度。三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食品监督也要抓严抓实,保证食品销售和加工符合卫生要求,对学校附近餐饮经营者进行相关经营资质检查,并对校园附近便利店、小超市、快餐店等经营的食品安全进行抽查。
下一步,我院将积极争取各单位配合与支持,围绕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更加全面的监督,保证在校生的饮食安全,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