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为确保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有序开展,进一步引导司法资源合理配置,在县委政法委牵头下,我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召开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联席会,就认罪认罚制度在我县的适用进行研究讨论。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兴峰,县法院副院长杨红、县公安局副局长苏勇、县司法局副局长杨坤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兴峰副书记组织学习了《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阿州检会﹝2019﹞2号文件),并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我县的具体适用提出了相关要求。公、检、法、司四部门从各自工作角度出发,就在实践中如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在侦查、检察、审判环节如何对接速裁程序做了进一步细化。对值班律师衔接、社会调查启动、“认罪认罚”涵盖范围、案件具体操作等问题达成了共识,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并进行了会签。
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刚最后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一方面有助于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接受教育和改造,实现刑法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化,另一方面实现了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节约了司法资源,也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及时解决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中的实际问题,加强了政法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推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我县的进一步落实,为维护社会公平、节约司法成本、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