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茂县检察院积极服从州院及县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全力参与抗击疫情,现已完成阶段性部署工作,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夺取防控斗争胜利贡献力量。
疫情就是命令 防控就是责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防控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茂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明确要求,深化对党的初心和使命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忠实履行检察职能,确保上级和县委政府各项部署在检察环节落到实处,确保群众健康与安全贡献检察力量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西任组长,全面统筹防控工作;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按分工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落实防控任务。
制定《茂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日报告制度,对全体干警及其家人的健康状况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行入门体温检测,加强人员来访管控,经检测体温正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在正确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内;加强重点岗位防护,对外窗口人员,统一佩戴口罩上岗;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流动,实行外出审批制度;减少外出办公、办案和集中培训,疫情期间一律取消因私离县休假;注意保持院内环境卫生,每日定时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疫情信息管控;通过微信、短信、视频等方式积极向全体赶紧讲解病毒和防疫相关知识,提高干警的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召开茂县人民检察院抗击疫情防控及检察工作部署会,传达中央、省、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精神,并安排部署茂县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和检察工作。
会上,王西检察长强调非常之时要担起非常之责,要求全院干警要服从安排,积极参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加强疫情防治知识宣传,自觉按照科学指引做好个人防护,不信谣、不传谣,勤戴口罩不聚会,为身边亲友和广大群众作出良好示范。要做到防控与检察工作两不误,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公安、法院、看守所联系,主动沟通,加强配合,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深入乡镇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为确保中央、省、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落实到位,
本院派驻驻村干部何毅和王太军同志,分别深入叠溪镇桃花村和沙坝镇卓吾寨村开展防控工作,了解疫情防控情况,并与驻村工作队一起,协助当地村委会,完成外来人口登记、清洁卫生、疾病宣传等工作,切实把农村联防联控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将上级的每个指令在每个工作环节不打折扣地落实好。
结合检察职能全面助力防疫工作
下一步,茂县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行为,确保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同时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排查生鲜肉类市场管理与检验检疫中存在的监管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