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完善服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领取,充分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基本养老金不流失。2020年5月7日我院组织召开了由公安、法院、司法、人社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积极探索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会上,各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通过积极探讨,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全国养老保险并轨后,所有参保人员(企业职工、机关事业人员、公务员、城乡居民)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都归入社保,由人社部门进行管理和发放。故,各部门在办理案件时,凡年龄达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的涉案人员,公安机关在采取强制措施后,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司法局在收到此类矫正人员后,均需函告人社局。
人社局收到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的相关文书后,即对人员参保情况进行核实。如是参保人员,即将参保情况反馈至相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发放养老金;如非参保人员,也将情况反馈至相关部门,该案后续情况将不再抄送人社局。
通过各部门共同探索的信息共享事宜,我院将牵头建立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并进一步细化机制内容,形成规范性文件,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