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召开第15届茂县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会前开展了会前学法活动,会议由县长唐远益主持,常务副县长杨健和部分副县长参加会议,我院党组成员、检察长李维富系统解读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县发改局、财政局、林草局、公安局等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了专题解读。
会上,李维富副检察长详细介绍了公益诉讼制度从中央部署、授权试点到立法实施所经历的建立背景和发展历程,对公益诉讼制度的具体内涵、程序设置进行了细致解读,重点就公益诉讼与依法行政之间存在目标相同、相互促进、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关系进行了阐述,最后对我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工作成效进行了通报。
唐远益县长指出,通过此次会前学法,明确了公益诉讼制度的含义和目的,阐明了公益诉讼与依法行政之间的关系,为促进我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并指出,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对违法行使职权,乱作为或者不履行职责,不作为或履职不到位,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将依法进行监督,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各行政机关必须按检察建议的要求整改落实,在诉前程序阶段把问题解决。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找准服务我县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更好地促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