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亿万家庭的寄托,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民族的长远发展,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以来,我院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真情实意为少数民族未成年人传递司法温暖。
——为让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地有声,在全州“格桑梅朵”未检品牌下,我院建成了具有羌民族特色的“尔玛穆曦未成年人希望之家”,组建完成了未检巡讲团队,副科级以上领导及第一检察部检察人员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以校园暴力为主题为民族中学师生,以“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为主题为南兴小学师生带去了生动有趣,寓教于乐的法制课。
——针对未检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管理漏洞等校园安全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深入辖区内学校开展了以“检察为青春护航”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需求调查活动,分别针对学生、家长、教师进行调研,了解青少年法治教育建设基本状况和真实愿望,向学生、家长、教师发出需求调查问卷260份,针对青少年法治现状、法治需求、“法治进校园”活动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了信息采集。
——在办案中体现保护原则,传递司法温暖。在办理孙子富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落实对未成年人社会关爱及救助制度,切实加强对未成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对被告人12周岁未成年儿子孙某某进行特殊司法保护,通过多方合力将其妥善安置阿坝州儿童福利院,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关怀,护航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传递了检察温情,在办案实际中真正实现了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给每位涉案未成年人带去安全感及对未来的美好向往,努力让他们感受到法治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