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之年,11月20日,在我县脱贫攻坚战决胜验收之机,我院就办理的富顺镇马蹄村曾XX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分管检察长邓芳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5人担任听证员。司法救助承办人,救助申请人,申请人所在村两委会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及法律依据,阐述了对申请人是否应予以救助的具体意见。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分别从法、理、情等不同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评议意见,最后,经集中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对其予以救助。
司法救助申请人曾某某系一起交通事故的被侵权人,其丈夫雍XX正是这起事故的肇事者,并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中,曾XX丈夫受伤瘫痪,成为生活不能自理的植物人。作为妻子的曾XX,在事故中受伤,因其与雍XX的特殊关系,以及雍XX现状,无法经过诉讼得到赔偿,不仅没有得到赔偿,且承担了此事故引发的全部后果,即照顾成为植物人的丈夫,独自抚养两个孩子,赡养老人,因交通事故致家庭贫困,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听证会后,申XX诚恳感谢检察机关组织的这次公开听证会,让她切实感受到了来自检察机关的关心关爱。
同时,邓芳副检察长还向听证员们表示,作为检察机关,我们将立足检察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际,不断拓宽救助措施和救助方式,精准、及时、有效地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致困的民事被侵权人、刑事被害人,并以公开听证会为契机,继续坚持以消除司法救助空白点为重点,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将救助工作深度融入到精准脱贫攻坚战中,围绕精准扶贫户精准发力,积极发挥司法救助金的作用,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