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检力下沉,延伸检察触角,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服务基层治理,以叠溪检察联络站为蓝本的赤不苏、沙坝检察联络站已经建成,土门片区派驻检察室正在升级改造中,为使各检察联络站、派驻土门检察室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管理机制
按照“三个一”形式,进行管理,落实责任。即一个站(室),一名员额检察官,一名联络员。
叠溪检察联络站检察官廖娟,联络员镇政委委员;沙坝检察联络站检察官梁明高,联络员镇政法委员;赤不苏检察联络站检察官董旗,联络员镇政法委员;派驻土门检察室检察官廖娟、检察官助理李加琼,联络员土门镇、富顺镇政法委员。
检察联络站工作由第三检察部牵头,各部门检察官每月向第三检察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季度、年度总结。
二、工作方式
1.定期与适时相结合方式。各部门检察官结合工作实际,下沉到联络站开展工作;
2.吹哨报道方式。政法委员吹哨,检察官根据吹哨内容派单,接单人员立即报道;
3.按需派单方式。检察官主动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根据群众需求按需派单,积极参与基层治理。
三、工作制度
1.受理登记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服务诉求、控告举报和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受理,及时登记。并按照“归口管理,依法办理”原则,视情况直接办理或分流移送。
2.驻站办公制度。实行定期或巡回方式开展工作,每周五驻检察联络站开展工作。
3.廉洁服务制度。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依法履行职责,杜绝服务不到位、不及时等现象和问题,坚决禁止以服务为由收受钱、财、物和接受吃请等不良行为发生。
4.工作台账制度。按时填写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工作情况,专人管理,实行一事一档制度。
5.检查督查制度。负责领导定期对检察联络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走访,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有效推进检察联络站工作。
四、工作纪律
1.热爱人民,严禁蛮横霸道、欺压群众;
2.文明接待,严禁作风粗暴、主观臆断;
3.秉公执法,严禁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4.忠于职守,严禁滥用职权、泄露机密;
5.清正廉洁,严禁以权谋私、以案谋利;
6.服从指挥,严禁各行其是、违法违纪。
五、工作职责
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每年关键节点如“3.19”森林防火宣传日、“6.24”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开展送法下村镇、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
2.强化基层矛盾化解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着力把涉检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监督社区矫正工作。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实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实施。
4.加强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派出机构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工作中发现的公安机关、人民法庭执法不公正、不规范问题依法及时监督和纠正。
5.开展对外联络工作。加强与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联系,每年开展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六、经验推广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在开展检察联络站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及时形成简报、微信等信息进行宣传推广,总结提炼出操作性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协调机制等,切实把检察联络站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七、情况汇报
1.定期汇报。检察联络站工作由第三检察部牵头,各部门检察官每月25日前向第三检察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报送季度小结、年度总结。
2.即时汇报。各站工作开展后及时形成简报、小结、微信等信息,即时报送。
第三检察部负责汇总即时、月、季度、年工作情况上报州院相关部门、县委政法委、县依法治县办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