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
因人事调整,现就我院“法律政策七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人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 刘晓虹 党组书记、检察长
第一副组长: 邓 芳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副 组 长 : 严 敏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庭亭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周海雁 专职检委会委员
成 员: 谢如全 办公室主任
梁明高 第一检察部主任
董 旗 第二检察部主任
廖 娟 第三检察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第三检察部,由廖娟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加琼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政治部余海燕、第一检察部李洁、第二检察部江宇负责本部门“法律政策七进”日常工作。
茂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30日
附件:《茂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七进”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茂县人民检察院
“法律政策七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院“法律政策七进”活动有序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进法治茂县建设,全面提升公民法治意识,提升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提高群众法治素养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全民普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单位)、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进寺庙,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茂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安排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动,促进机关(单位)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1、推进内部学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干警年度学法用法实施计划,确保每位干警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党组会前学法、检委会会前学法、办案部门讨论案件学法等制度。开展学法活动,着力学好新颁布的民法典以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等,大力支持干警参加学历再教育和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全面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创新教育形式,与我院“青年检察官讲堂”结合起来,进行法律政策专题学习,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充分利用检答网,引导全院干警积极学好法律知识,提升业务能力,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进行法律法规宣传。
责任领导:李庭亭
责任部门:政治部
2、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对外宣传法律。结合办案实际,主动联系公安部门以及林草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税务局、工商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就“两法衔接”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运作。结合办理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与关工委、妇联、学校等单位共同研究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教育挽救未成年人工作。
责任领导:严敏
责任部门:第一检察部
(二)推进法律进乡村(社区)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等类型案件和开展公益诉讼等,深入农村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以“两联一进”活动为契机,对联系户进行法律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借助“综治宣传月”、“3.8” 妇女节、“3.15”保护知识产权日、“5.4”青年节、“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深入乡村、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抓好联系村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定期不定期组织“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法。发挥联系村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促进矛盾化解,对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法治教育培训,提供法律帮助。结合办案实际,开展生态保护法制宣传,传播生态保护理念,提高公众参与生态资源保护的自觉性。结合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
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各部门
(三)推进法律进学校
依托“尔玛穆曦”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我院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抓好法制进校园活动。结合未成年人涉嫌刑事犯罪案例,开展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着力通过开通热线、微信、微博、QQ群、心理咨询室等方式,加强未成年人法律宣传工作。建立青年检察官说法制度,组织观看法制宣传电教片,配合学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治演讲、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增强法制宣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认真落实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机制,彰显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发挥附条件不起诉宣告室、心理咨询室等在教育挽救感化犯罪未成年人中的作用。
责任领导:严敏
责任部门:第一检察部
(四)推进法律进企业
结合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环境污染等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会同劳动人事、环境资源保护等部门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矛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调查,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重大安全等问题,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规范企业依法经营。
责任领导:邓芳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
(五)推进法律进宗教场所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宗教场所依法管理检查,发送宗教场所法律宣传资料,促进寺庙依法管理。
责任领导:李庭亭
责任部门:政治部
三、组织领导
为防止“法律政策七进”活动流于形式,切实提高成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第三检察部,由廖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加琼同志负责档案整理、日常工作协调。各业务部门确定一名“法律政策七进”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法律政策七进”工作的情况(图片、文字材料)搜集、汇总及上报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责任部门要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办报送 “法律政策七进”工作材料及季度、半年、全年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全院上下要高度重视“法律政策七进”工作,把它作为服务全县大局、促进社会和谐、提升检察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创新,彰显亮点,不断满足新时代群众对法律的新期待。
茂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