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对北部茂县办案基地指定监视居住场所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根据相关规定,采用比选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部茂县办案基地指定监视居住场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2.业主:茂县人民检察院
3.项目概述:北部茂县办案基地指定监视居住场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为:28.0347万元 (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项目招标邀请在:www.scmxrmjcy.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竞标原则
1.符合需求且报价最低;
2.报价为项目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满足文件规定的项目要求;
4.成交人不得用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具有从业资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六、响应文件递交
1.所需资料:
①非法人参加预谈判会议的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投标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从事信息行业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项目报价单(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相关要求:
①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②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茂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4楼检委会会议室;
③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盖公章)及联系方式;
④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本单位恕不接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1日早上11:00(北京时间)在响应地点开启。
九、询价地点:四川省茂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4楼检委会会议室
咨询电话:杨永强 13990434549